关于生活垃圾分类,你了解多少?
想必这些问题能把很多人“搞晕”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,以生活垃圾“四分法”、生活垃圾“分类投”、垃圾分类“循环用”、垃圾分类“齐参与”四个主题,为大家解答生活垃圾分类问题。
生活垃圾“四分法
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生活、娱乐、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。
生活垃圾分类,是指按垃圾的不同成分、属性、利用价值、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,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,从而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。具体而言,即在源头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,并通过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,实现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和无害化。
生活垃圾分类,共分为以下四类:可回收物,厨余垃圾,有害垃圾,其他垃圾。
在《生活垃圾“分类投”》主题中,小朋友和爸爸玩耍的时候,发现玩具车修不好了,就想把玩具当垃圾扔掉,但要分类投放时犯了难。
吉祥物们告诉小朋友,废弃充电电池需要单取出放到有害垃圾箱,塑料外壳和金属制品能够回收利用。小朋友和爸爸轻轻松松就学到分类知识。
生活垃圾四类分,对号投放不乱扔;
电池灯管废溶剂,有毒有害放一起。
果皮厨余极易腐,堆肥除臭两不误;
纸塑玻璃金属布,再生资源可回收。
剩下其他无用物,单存放不马虎;
垃圾分类齐参与,文明广碧更幸福。
厨余垃圾
湿垃圾种类
湿垃圾种类
厨余垃圾(上海称湿垃圾)包括剩菜剩饭、骨头、菜根菜叶、果皮等食品类废物。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,每吨可生产0.6~0.7吨有机肥料。
制度原则编辑
垃圾分类始于制度设计。具体分析,要设计好以下几个方面:
,要理顺垃圾分类工作的环节及相互关系,做到分工细致、流程简化、条理缜密、管理有序。垃圾分类是按一定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、分类投放和分类驳运,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,协调推进分类储存、分类投放和分类驳运环节,而且,还同时推进分类收运环节和分类处理环节。这些环节的主体、作业内容及要求各不相同,应区别对待、理顺相互间关系,尤其要理顺主体之间的关系。分类储存和分类投放的主体是公众,分类驳运的主体是区域管理者,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的主体是企业,制度设计应这些主体之间形成相互促进、相互监督关系。
其次,要把垃圾分类纳入社区自治内容,明确主体职责,充分调动公众和管理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公众,包括居(村)民、企事业单位、机团单位,是垃圾分类的行为主体,在享有排放权力的同时,应承担源头减量、分类储存、分类投放和缴纳排放费等责任与义务,履行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的监督义务,逐步形成自觉、自愿、主动与合适排放垃圾的生产生活习惯。
区域管理者是分类驳运的主体,也是区域垃圾分类责任人。垃圾分类应坚持谁管理,谁负责的责任人制度,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区域垃圾分类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,没有物业管理服务的由经营管理者负责,没有经营管理者的公共场所由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。垃圾分类责任人应负责组织、管理所在区域的垃圾分类,包括建立垃圾分类运行管理制度,设立指导管理工作专责岗位,制定垃圾分类方案,设置分类排放容器(堆点),负责分类驳运,指导、引导、规范与监督分类投放,计量管理分类垃圾和负责排放费管理。
常见的垃圾处理方式大家都知道,回土填埋,正在逐步淘汰;垃圾焚烧,但如果干、湿垃圾不分开,燃烧不充分,反而容易产生更多的有毒有害物质。因此,无论是填埋还是焚烧,都需要对垃圾进行前端分类。
垃圾分类和回收再利用“两网融合”还要多久?
如何让城市垃圾更好地实现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?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资源再生网、垃圾分类网两网融合,提高回收效率。统计显示,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每年超过1.5亿吨,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存量已达70亿吨。两网融合是破解垃圾围城的有效模式,但到目前为止,两网融合还没有迈出实质性步伐。
究其原因,管理体制僵化深刻制约着两网融合。资源再生网和垃圾分类网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。“两网融合”需要把原有两个体系,从源头投放、收运系统、处置末端三个环节进行统筹规划设计。但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好的垃圾处理模式可以推广,回收利用也缺少有代表性的。
每天都会产生许多垃圾,如果没有及时做好分类,那么往往会产生一些危害,而且这些危害可能是人类意想不到的,所以大家要懂得一些有效的环保措施,了解基本的垃圾分类方法。下面介绍的是不分类垃圾有哪些危害以及垃圾如何分类,希望能够让更多人重视垃圾分类的内容和知识点。